法律分析:
特病办理流程:1、申报人填写《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并提交至医保中心;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1寸照片2张;3、申报人提供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或三级医院门诊病历即可现场办理。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第三十条 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医疗保障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医疗保障部门直接办理。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衔接的医疗费用结算机制,为医疗救助对象提供便捷服务。
Copyright © 2019- atox.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